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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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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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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簡易訴訟程序事件

一、關於稅捐課徵事件涉訟,所核課之稅額在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者。

二、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罰鍰處分而涉訟者。

三、其他關於公法上財產關係之訴訟,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者。

四、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告誡、警告、記點、記次或其他相類之輕微處分而涉訟者。

五、依法律之規定應適用簡易訴訟程序者。

  • 發布日期:110-05-04
  • 更新日期:112-07-1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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