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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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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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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申請人本人(例外者可由代理人,但應備委託書,且須熟知案情)到現場申請及面談。法律扶助基金會高雄分會提供預約服務,請事先電話預約。
申請應備文件:
(1) 申請人身分證。
(2) 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必要時請附相關之戶籍謄本)
(3) 申請人或全戶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請向國稅局或當地稽徵所辦理)
(4) 申請人或全戶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請向國稅局或當地稽徵所辦理)
(5) 如為低收入戶,可提出證明為低收入戶之資料。
(6) 有關案件之資料。
法律扶助基金會高雄分會電話:
TEL:(07)2693301
FAX:(07)2693310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海邊路29號26樓之2 (台灣領航企業大樓)
法律扶助基金會網址:http://www.laf.org.tw
  • 發布日期:110-05-04
  • 更新日期:110-05-04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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