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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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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證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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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法庭旁聽證申請流程                             

一、申請須知:

  1. 請於「旁聽公告」所載申請期日截止前,線上填載姓名、住址等資料備查;如線上報名額滿,則不再受理登記,惟可至現場候位,倘旁聽席有空位,則開放現場登記。
  2. 請於審理期日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健保卡等)到院供查驗。
  3. 旁聽證依「登記之先後次序核發」額滿為止;旁聽者應提供身分證等資料換發旁聽證,庭畢時再行換回。

二、注意事項:

  1. 無旁聽證者,不得進入國民法官法庭。
  2. 旁聽時,應遵守「國民法官案件旁聽配合事項」所載內容。旁聽證不得轉讓或代領,請於開庭前15分鐘領取,逾時視為放棄,屆時旁聽席位 如有空位,將開放予現場登記。
  • 發布日期:112-05-31
  • 更新日期:112-05-3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國民法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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