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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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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存字第881號林禹君之催領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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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04年度存字第881號提存人林榮一、林榮昌、林明宗、林世流、林明顯、林月卿、葉林月嬌、林春桂、林彩雲、林素珍與受取權人林禹君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金錢,應送達之催領通知書壹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3 款、第151 條第2 項。


 主  任  翁有興

   擬         判
 

  • 發布日期:111-06-07
  • 更新日期:111-06-07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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