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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74671號夏亦嘉之拍賣遺留物通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6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110司執良字第7467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夏亦嘉之拍賣遺留物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74671號債權人高雄市鹽埕區七賢大樓管理委員會與債務人夏亦嘉間給付管理費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6 日
民事執行處良股書記官何秀玲
- 發布日期:111-07-06
- 更新日期:111-07-0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