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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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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89692號嚴坤能之調卷保全併案不啟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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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14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110司執良字第8969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嚴坤能之調卷保全併案不啟封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89692號債權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嚴坤能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14  日
民事執行處良股書記官何秀玲
 

  • 發布日期:111-07-14
  • 更新日期:111-07-14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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