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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9413號洪俊德之拍賣通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22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111司執修字第1941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洪俊德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9413號債權人林莉蓁與債務人洪俊德間變價分割共有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修股書記官鄭伃倩
- 發布日期:111-07-22
- 更新日期:111-07-22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