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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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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7964號錢碧瑩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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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9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111司執讓字第1796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錢碧瑩之鑑價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 
          款、第3項、150條、151條及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7964號債權人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錢碧瑩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0  日
 
民事執行處讓股書記官林勁丞
  • 發布日期:111-08-09
  • 更新日期:111-08-0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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