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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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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96303號吳胡寶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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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4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110司執維字第9630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吳胡寶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96303號債權人高雄巿政府等與債務人吳胡寶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4   日

民事執行處維股書記官龔惠婷

  • 發布日期:111-10-05
  • 更新日期:111-10-0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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