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訴緝字第13號蔡得發之判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丑
主 旨:公示送達蔡得發之刑事判決正本1件。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2年度訴緝字第13號蔡得發違反麻醉藥品管理條例等案件。
二、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22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書記官 莊琇晴
- 發布日期:112-03-22
- 更新日期:112-03-22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