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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80號林繁青之起訴狀繕本、準備程序筆錄繕本、準備程序期日通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政
中華民國112年5月3日
雄院國112訴政字第80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林繁青之起訴狀繕本、準備程序筆錄繕本及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0條、第151
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80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準備程序筆錄繕本及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7月11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3法庭行準備程序。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五、上開送達自公告黏貼公告處之日起於六十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 林秀敏
- 發布日期:112-05-03
- 更新日期:112-05-03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