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司拍字第92號馬傑信之陳述意見通知、聲請狀繕本

字型大小: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化
中華民國112年5月4日
雄院國112司拍化字第92號
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馬傑信之陳述意見通知、聲請狀繕本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司拍字第92號拍賣抵押物事件。
      二、通知主旨:請於收到本通知後七日內具狀或至本院非訟中心化股,就本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尚欠新台幣11,396,915元陳述意見,逾期未表示意見者,本院將依法裁定
      三、應送達之通知正本(含聲請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旨揭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 發布日期:112-05-04
  • 更新日期:112-05-04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