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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214號翔富海產有限公司之民事裁定正本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咸
中華民國113年1月9日
雄院國112聲咸字第214號
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翔富海產有限公司之民事裁定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受理112年度聲字第214號選任特別代理人事件辦理。
二、應送達之民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翔富海產有限公司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上開送達自公告黏貼公告處之日起於二十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 楊姿敏
- 發布日期:113-01-09
- 更新日期:113-01-0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