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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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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27434號簡任群之併案通知函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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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6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113司執春字第2743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簡任群之併案通知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款、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27434號債權人鐘仕折與債務人簡任群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6  日
民事執行處春股書記官李佩穎

  • 發布日期:113-03-26
  • 更新日期:113-03-2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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