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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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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17943號霍維天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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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113司執溫字第1794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霍維天之履勘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項、150條、151條及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17943號債權人楊福和與債務人霍維天間遷讓房屋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7  日
民事執行處溫股書記官陸艷娣
 

  • 發布日期:113-04-17
  • 更新日期:113-04-17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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