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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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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審金訴字第000536號GIAP VAN THAO(甲文草)之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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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主    旨:公示送達GIAP VAN THAO(甲文草)之傳票1件,張貼於
       本院牌示處。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3年度審金訴字第536號GIAP VAN THAO
        (甲文草)洗錢防制法等案件。
      二、傳票是傳喚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27日下午3時50分,
        在本院刑事審查第三法庭行準備程序,應受送達人應
        按時到場。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9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書記官  陳惠玲
         
 

  • 發布日期:113-04-19
  • 更新日期:113-04-1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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