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鳳簡字第000060號傅國立之判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2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民之113年度鳳簡字第60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傅國立之判決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受理113年度鳳簡字第60號返還不當得利事件辦理。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傅國立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上開公告,自公告黏貼公告處之日起於翌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 陳孟琳
- 發布日期:113-04-22
- 更新日期:113-04-22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