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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187號柯季源之民事判決正本乙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股 別:直
中華民國113年4月23日
雄院國113訴直字第187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柯季源之判決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0條、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受理113年度訴字第187號清償借款事件辦理。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柯季源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上開送達自公告黏貼公告處之日起於翌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 何秀玲
書記官 法 官
函 稿 代 碼:E012-1 公示送達公告(裁判)
股 別:直股
- 發布日期:113-04-23
- 更新日期:113-04-23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