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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20188號李旻峰之執行命令、收取命令及撤銷扣押命令各1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4第2018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旻峰之執行命令、收取命令及撤銷扣押命令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20188號債權人李雅萍與債務人李旻峰間損害賠償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天股
- 發布日期:113-04-30
- 更新日期:113-04-3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