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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43432號林書帆之移轉普通抵押權命令1件、塗銷抵押權禁止處分並辦理變更命令1件。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書帆(即第三人歐文章之繼承人)之移轉普通抵押權命令1件、塗銷抵押權禁止處分並辦理變更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43432號債權人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郭松順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30 日
民事執行處水股書記官李柏親
- 發布日期:113-04-30
- 更新日期:113-04-3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