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276號吳俊輝之判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勝
中華民國113年4月30日
雄院國113訴勝字第276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吳俊輝之判決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0條、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受理113年度訴字第276號清償借款事件辦理。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吳俊輝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上開送達自公告黏貼公告處之日起於翌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 陳鈺甯
- 發布日期:113-04-30
- 更新日期:113-04-3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