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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助字第001589號黃政專之執行命令、併案函各1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2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113司執助祥字第158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黃政專之執行命令、併案函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助字第1589號債權人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黃政專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 日
民事執行處祥股書記官李祥銘
- 發布日期:113-05-02
- 更新日期:113-05-02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