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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1400號何應宗即被繼承人何豐勝之繼承人之開庭通知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國
中華民國113年5月4日
雄院國112訴國字第1400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何應宗即被繼承人何豐勝之繼承人之起訴狀繕本及其所附原證、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1400號塗銷預告登記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其所附原證、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22日下午2時整,在本院民事第九法庭行準備程序。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五、上開送達自公告黏貼公告處之日起於二十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 洪嘉慧
- 發布日期:113-05-04
- 更新日期:113-05-04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