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司執字第127021號吳麗玲之民國113年5月24日分配期日通知及分配表各一件。

字型大小: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6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103司執齊字第127021號
主旨:國內外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吳麗玲之民國113年5月24日分配期日通知及分配表各一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款、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3年度司執字第127021號債權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吳麗玲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6   日
 

  • 發布日期:113-05-06
  • 更新日期:113-05-0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