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71571號歐翰添之執行命令

字型大小: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27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113司執讓字第7157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歐翰添之扣押薪資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
      款、第3項、150條、151條及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71571號債權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歐翰添間返還借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讓股書記官蔡妮君
  • 發布日期:113-07-27
  • 更新日期:113-07-27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