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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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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除字第169號陳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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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除字第169號除權判決要旨公告(稿)
股    別: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除字第169號
聲  請  人陳芬容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支票壹張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略)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26  日
            民事勞動第八庭  法  官  吳芝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26  日
                        書記官  劉玟君
附表:

附表:                         111年度除字第169號
編號
發票人
受款人
付款人
 帳號
票面金額(新台幣)
發票日
支票號碼
備考
001
高欣工程有限公司郭俊卿
空白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九如分行
01059728
4,500,000元
110年12月31日
AH1351334


函 稿 代 碼:E059-2 除權判決公告
股       別:慶股

  • 發布日期:111-05-26
  • 更新日期:111-05-2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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