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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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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除字第244號邱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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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除字第244號除權判決要旨公告
股    別: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除字第244號
聲  請  人邱建華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支票一張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略)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9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吳芝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9  日
                              書記官  劉玟君
附表:

附表:
111年度除字第00024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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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新






台幣)


001
鉅翰通運有限公司
邱建華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鳳山分行
0320705-08389-9
50,000元
110年11月30日
6132739


函 稿 代 碼:E059-2 除權判決公告
股       別:慶股

  • 發布日期:111-07-29
  • 更新日期:111-07-2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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