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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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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第29號蔡武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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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除字第29號除權判決要旨公告
股    別:咸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29號
聲  請  人  蔡武勳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支票壹張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略)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2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鄭  瑋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29  日
                        書記官  楊姿敏

附表
編號
發票人
受款人
付款人
帳號
票面金額(新臺幣)
發票日
支票號碼
備考
001
聖桐有限公限(法定代理人洪瑞宏)
空白
陽信商業銀行平等分行
3012-7
16,191元
111年8月23日
AG7723009
 
  • 發布日期:112-03-29
  • 更新日期:112-03-2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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