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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第267號興乘升降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112年度除字第267號除權判決要旨公告
股 別:鋒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267號
聲 請 人 興乘升降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支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略)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25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黃姿育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25 日
書記官 陳亭妤
附表:
附表: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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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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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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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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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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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面金額(新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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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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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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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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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運統聯合建設有限公司 蔡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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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乘升降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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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信商業銀行五甲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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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41000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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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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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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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858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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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2-11-25
- 更新日期:112-11-2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