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180號陳兆慶(即陳克修之繼承人)
例稿名稱:110年度除字第180號除權判決要旨公告
本文: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180號
聲 請 人 陳兆慶(即陳克修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8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林明慧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8 日
書記官 林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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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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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總股│備考│
│ │ │ │ │ │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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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華榮電線電│81-ND-338690-5 │股票 │1 │1000│ │
│ │纜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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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華榮電線電│83-NX-196189-0 │股票 │1 │234 │ │
│ │纜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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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0-08-18
- 更新日期:110-08-1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