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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社字第12號社團法人台灣雪謙佛學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4月12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社字第 12 號
主旨:公告社團法人台灣雪謙佛學會聲請辦理法人登記,因發現登記錯誤,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4月12日更正登記。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98條。
公告事項:
一、原登記號數:第2115號。
二、原公告日期及文號:中華民國111年3月8日法登社第12號。
三、更正登記之原因:理事江道之誤載為王道之。
四、更正登記之內容:理事王道之更正為江道之。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4-12
- 更新日期:111-04-12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