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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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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社字第21號社團法人大中華亞健康防未病協會設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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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4月12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社字第  21  號
主旨:公告社團法人大中華亞健康防未病協會聲請辦理法人登記,因發現登記錯誤,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4月12日更正登記。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98條。
公告事項:
    一、原登記號數:第2124號。
    二、原公告日期及文號:中華民國111年3月31日法登社第  21號。
    三、更正登記之原因:財產總額2,700元誤載。
    四、更正登記之內容:財產總額2,700元更正為27,000元。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4-12
  • 更新日期:111-04-12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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