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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21號財團法人黃石心文教基金會清算終結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4月13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他字第 121 號
主旨:公告清算人聲請財團法人黃石心文教基金會清算終結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4月1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73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21號)。
貳、登記事項:
一、清算人劉美玉呈報清算完結事件,業經本院民事庭於
111年3月9日雄院和民司甲111司司14字第111100014 1號函准予備查在案。
二、本件清算後之資產總額及負債暨淨值總額均為零。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4-13
- 更新日期:111-04-13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