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23號社團法人台灣如一全人關懷協會變更登記

字型大小: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4月13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他字第 123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如一全人關懷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4月1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103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2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三路188號,變更為高雄市苓雅區林森二路8巷14號1樓。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4-13
  • 更新日期:111-04-13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