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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77號社團法人高雄市社會工作師公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5月26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他字第 177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社會工作師公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5月2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656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7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章程變更:原章程第12、18、32、34條於111年4月16日經法人第8屆第2次會員大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5-26
- 更新日期:111-05-2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