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社字第43號社團法人愛幸福促進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7月19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1法登社字第 43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愛幸福促進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7月19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149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社字第43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愛幸福促進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三民區興隆街98號5樓。
三、目的:以推廣愛與幸福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內政部中華民國104年12月9日台內團字第1040087547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24,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八、出資方法:會費及捐助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王湘筠
常務理事 蔡旻芬
常務理事 盧 葳
理 事 王智弘
理 事 周金蓉
理 事 吳芳儀
理 事 余珠綺
理 事 康嘉雯
理 事 陳怡菱
常務監事 左榕婷
監 事 李文珍
監 事 邱顯濱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7-19
- 更新日期:111-07-1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