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社字第44號社團法人高雄市鳳山區鳳東福德宗協促進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7月20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1法登社字第 44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鳳山區鳳東福德宗協促進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7月2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150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社字第44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高雄市鳳山區鳳東福德宗協促進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鳳山區中山東路386號。
三、目的:以傳揚福德正神護佑眾生之精神,教化人心向善、維護善良風俗、聚集善男信女扶弱濟貧,促進社會和諧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中華民國111年4月15日高市社人團字第11133016700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26,776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八、出資方法:會費及捐款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王議億
常務理事 洪明揮
常務理事 李正誠
理 事 郭正樑
理 事 趙茂清
理 事 王建發
理 事 蘇綋程
理 事 張淇璋
理 事 黃 琴
常務監事 洪瑞憶
監 事 蔡瑋寧
監 事 林文俊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7-20
- 更新日期:111-07-2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