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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44號財團法人高雄市林園國民小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8月08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1法登他字第 244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林園國民小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8月0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59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4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變更:第7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8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洪琮琪
董 事 王聖文
董 事 游家慶
董 事 吳秀瓊
董 事 謝孟哲
董 事 吳啓豪
董 事 顏淑玲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8-08
- 更新日期:111-08-0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