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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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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81號社團法人台灣認知功能促進協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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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8月10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1法登他字第 181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認知功能促進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8月1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956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8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章程變更:原章程第7、8、30條於109年3月7日經法人第1屆第3次會員大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原章程第5條於110年3月20日經法人第1屆第4次會員大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以上均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二、理事變更:第1屆任期內理事林於諍、謝佩秀辭任,由盛夏香、林貞良繼任。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 事     盛夏香  
                              
    理 事     林貞良                           
  三、新任理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8-10
  • 更新日期:111-08-1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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