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60號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永安老人養護中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8月24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1法登他字第 260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永安老人養護中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8月24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35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6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目的變更為:以辦理老人福利、長期照顧等慈善事業為宗旨。
二、章程變更:原章程第1條至第7條、第10、15、17、21條於110年10月16日經法人第7屆第6次董事會會議決議修正並調整條次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修正後其中第6、7、8、13、14條並經本院111年度法字第11號民事裁定准予變更確定,
三、董事變更:第7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8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陳廖梅芳
常務董事 陳柏宏
常務董事 翁通利
董 事 鄭國華
董 事 黃誌坤
董 事 洪再入
董 事 張文昌
四、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五、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8-24
- 更新日期:111-08-24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