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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67號社團法人台灣高齡照顧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8月31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1法登他字第 267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高齡照顧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8月3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826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6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鳳山區澄清路129巷2之1號 ,變更為高雄市小港區安和街7之1號。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8-31
- 更新日期:111-08-3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