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社字第49號社團法人台灣基督教C3靈修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8月31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1法登社字第 49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基督教C3靈修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8月3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155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社字第49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台灣基督教C3靈修協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苓雅區廣東二街50巷18號。
三、目的:立根於聖經,相信聖經是神所啟示話語,並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藉由三人核心靈修讀經,將耶穌基督的福音廣傳於世上為本會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內政部中華民國111年7月27日台內團字第110038444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119,337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八、出資方法:會費及捐款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吳慶明
常務理事 陳美玲
常務理事 詹夏圍
理 事 林榮東
理 事 鄭蕙貞
理 事 古和書
理 事 徐碧琴
理 事 蔡志嶺
理 事 楊秀娟
常務監事 萬愛弟
監 事 許麗琴
監 事 沈怡繻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8-31
- 更新日期:111-08-3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