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社字第58號社團法人中華芳香保健美容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21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1法登社字第 58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中華芳香保健美容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2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166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社字第58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中華芳香保健美容協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11號6樓之3。
三、目的:為推動台灣芳香調理保健之普及,推動台灣及國際芳香調理認證,推廣專業的精油芳香調理理念,並結合保健養生與美容保養的學術與實務教學。為芳香調理行業提高水平,培養出國際認可的專業人才,增加就業機會並具備創業能力。提供完整職能分析,讓會員及學員獲得專業技術與知識,輔導考取專業證照。積極培訓國際人才、產業升級進而繁榮經濟。促進產業國際化、拓展國際經貿會展及國際美容活動站上國際性舞台。核心價值:終身學習,永續經營,回饋社會。使命:推廣國際芳香調理課程及國際活動,使會員/學員皆能獲得專業的培育與職能。願景:1.接軌國際芳香調理養生資訊,促進身心靈健康。2.攜手公益,創新合作。。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內政部中華民國111年10月7日台內團字第1110281899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20,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八、出資方法:會費及捐助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何玲玲
常務理事 張承晋
常務理事 黃秀慧
理 事 王明陽
理 事 黃春林
理 事 楊鼎濬
理 事 陳文林
理 事 林碧蓉
理 事 蕭金龍
常務監事 楊仁傑
監 事 吉雄世
監 事 鍾仁良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10-21
- 更新日期:111-10-2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