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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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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57號社團法人台灣銀髮照顧協會清算人任免或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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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21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1法登他字第 357  號
主旨:公告清算人王甯嫻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銀髮照顧協會解散及清算人任免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12月2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88條、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739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57號)。
  貳、登記事項:
一、解散原因:社團法人台灣銀髮照顧協會因人力缺乏及經費不足之情況下,推動本會業務窒礙難行,於110年9月25日經法人第2屆第3次會員大會會議決議解散並選任清算人。
    二、依據:
        內政部111年7月25日台內團字第1110030164號函准予解散,及本院民事庭民事庭111年11月28日雄院國民司戊111司司109字第1111000697號函准予呈報清算人就任。  
    三、清算人姓名及住址:
        王甯嫻  住:高雄市前鎮區翠和街119號。 
    四、清算人印鑑。
    五、解散後財產之歸屬:解散時所剩餘財產,依法人章程第33條規定「本會解散後,剩餘財產歸屬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或政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團體所有」。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12-21
  • 更新日期:111-12-2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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