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67號財團法人輔英科技大學變更登記

字型大小: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27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1法登他字第 367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輔英科技大學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12月2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89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6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財產總額變更:原財產總額為新台幣4,841,127,272元整,變更為新台幤              4,882,350,284元整。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12-27
  • 更新日期:111-12-27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