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71號社團法人高雄市銀髮褔祉照顧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29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1法登他字第 371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銀髮褔祉照顧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12月29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844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7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章程變更:原章程第7條於111年10月2日經法人第2屆第2次臨時會員大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二、理監事變更:第1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2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盧志遠
常務理事 沈淑芬
常務理事 吳佩玲
理 事 王登央
理 事 李瑞仁
理 事 邱素珍
理 事 邱育溱
理 事 林淑美
理 事 陳昱潔
常務監事 郭鼎裕
監 事 何貞豌
監 事 陳威廷
三、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四、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12-29
- 更新日期:111-12-2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