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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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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號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大榮高級中學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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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1月04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3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大榮高級中學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1月04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0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財產總額變更:原財產總額為新台幣754,257,693元整,變更為新台幣719,582,927元整。
二、董事及監察人變更:第18屆任期內董事吳寶珍辭任,改選王玉如繼任、第3屆監察人任期屆滿,改選第4屆監察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王玉如   
    監察人     彭學聖   
      三、新任董事及監察人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2-01-04
  • 更新日期:112-01-04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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