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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3號社團法人台灣身心機能活化運動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1月09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13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身心機能活化運動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1月09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175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左營區重化街90號,變更為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284號11樓之1。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2-01-09
- 更新日期:112-01-0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