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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42號社團法人中國真佛宗華光功德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2月14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42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中國真佛宗華光功德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2月14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012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42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前金區七賢二路322號5樓之1,變更為高雄市前金區中華三路77號4樓之2。
代理主任 翁有興
- 發布日期:112-02-14
- 更新日期:112-02-14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