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91號社團法人高雄市守護流浪生命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3月20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91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守護流浪生命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3月2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876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9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苓雅區廣東二街49號,變更為高雄市鳳山區勝利路29號。
二、理監事變更:第1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2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陳儷霜
理 事 莊子儀
理 事 陳贊竹
理 事 吉岫清
理 事 高昌樂
理 事 劉宏哲
理 事 翁國航
理 事 劉素鳳
理 事 胡建心
常務監事 柯柔安
監 事 陳暄琪
監 事 姜伯叡
三、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四、新任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03-20
- 更新日期:112-03-2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